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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略)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星甸街道卫生服务院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略)](略)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略),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装饰装修工程 |
| 2.2 工程地点:星甸街道水厂路与(略)县道交叉口 |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 2.6 工期要求: (略)日历天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略).(略)万元 |
|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浦口区星甸街道卫生服务院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为(略)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2.(略)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略)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略)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略)元,工具使用费最高(略)元,平台使用费最高(略)元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略))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略))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略)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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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略))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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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略) |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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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略)%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略)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略)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到 (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为止 |
| 8. 其他 |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略)]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略)]1号文规定执行。 8.5、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8)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略)年8月至(略)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6、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8.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建办市[(略)](略)号文及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略)、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的规定。 | |
|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传 真:(略) | 传 真:(略) |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 |
| 开户银行:(略) | 开户银行:(略) |
| 账 号:(略) | 账 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