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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村道东侧“新苏学校”20年租赁权

2018-02-14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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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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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 发布标题:
  • 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村道东侧“新苏学校”(略)年租赁权
  • 所属街道:
  • 东阳街道
  • 所属社区:
  • 新苏社区
  • 资产(资源)编号:
  • 榕农集交易【(略)】第8号
  • 所有权类型:
  • 集体所有权
  • 资产(资源)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村道东侧“新苏学校”(略)年租赁权
  • 资产(资源)状态:
  • 建筑面积:
  • 0 平米
  • 占地面积:
  • (略) 平米
  • 成交时间:
  • $Inof.TranDate.ToString("yyyy-MM-dd")
  • 成交金额:
  • 0 万元
  • 成交人:
  • 重大推介:
  • 否
  • 信息介绍:
  • 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

    村道东侧“新苏学校”(略)年租赁权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榕农集交易【(略)】第8号

    资产资源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村道东侧“新苏学校”(略)年租赁权

    出租方基本情况

    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

    住所(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

    法定代表人

    苏秀通

    联系人

    苏秀通

    联系电话

    (略)

     挂牌价(元)

    每年租金¥(略)元

     挂牌期

    (略)年2月7日8:(略)

     

    资产资源基本情况

     

    标的

    基本

    情况

     权属人

    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

     坐落位置

    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村道东侧

     权属证明

     

     数量

    1宗

    面积

    面积约(略)㎡

    类别

     

    用途

    教育办学

    合同期限

    (略)年

    起始日期

     

    交易行为

    出租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符合《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及《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的企业法人。承租申请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出具的证明材料及保证金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向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略)万元(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应按《租赁楼房及土地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

    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物涉及优先承租权;

    2、本次出租标的物涉及优先承租权;z1、租赁物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新苏经济联合社村道东侧,面积约(略)㎡(详见《东阳办新苏社区宗地用地位置图》);

    3、面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调查核实,无论面积增减均不改变成交租金;

    4、《租赁楼房及土地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应先付首年及尾年租金,尾年租金作为《租赁楼房及土地合同》的履行合同保证金,以后租金收取按《租赁楼房及土地合同》约定时间每半年收取一次。

    承租须知:

    1.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向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承租意向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向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略)万元(不得由第三方代付),户名:(略)

    3、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楼房及土地合同》,并按照约定付款方式付清租金;

    4、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按本公告的承租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挂牌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采取协议交易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后,交易双方按照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租赁楼房及土地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于(略)年2月(略)日9:(略)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将没收交易保证金:(略)

    6、承租方应按揭榕府【(略)】(略)号文和榕政务【(略)】(略)号文的有关规定向揭阳市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略)年租金总额为基数计算;

    7、本方案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拟交易资产资源意向并向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符合《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及《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的企业法人。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要求并取得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中心是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只对交易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略)-(略)  (略)

     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2月7日

     

  • LED内容:
  • 发布时间:
  •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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