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渝北-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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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支路(略)号附2号房产招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0.(略) 万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略)-(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略)-(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支路(略)号附2号房产招租 | ||
坐落 |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支路(略)号附2号 | 楼盘名称 | 无 |
租赁底价 | 0.(略) 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2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每年免租一个月 |
租金递增方式 | 逐年递增5% | 招租用途 | 生活配套(网吧、药房、餐饮除外) |
产权证号 | 无 | ||
楼层 | 1层 | 结构 | 无 |
房屋证载用途 | 无 | 招租面积(㎡) | (略)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通冠咨((略))字第(略)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略)-(略)-(略)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招租标的内部若存在打通或分隔使用,招租方以届时现状进行移交。若承租方在使用标的时需调整标的内部结构,需提前报招租方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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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踏勘联系人 | 姚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
评估备案机构 | 无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略) 6、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略)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标的无损坏、完结清退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重庆联交所国有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 (略)、本次招租面积系根据招租方自行测算面积取得,标的面积最终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略)、备查资料:(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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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略)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渝北分中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袁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