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略)年公路养护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内财工[(略)](略)号文件)的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现就内蒙古自治区(略)年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多个合同包提出投标申请。
2. 合同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 7 个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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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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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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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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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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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动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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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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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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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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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纹管((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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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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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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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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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雷架((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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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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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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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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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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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T压路机(带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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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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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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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压路机(带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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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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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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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T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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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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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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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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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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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T洒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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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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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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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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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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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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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吨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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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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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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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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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拌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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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移动沥青拌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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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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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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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吨移动沥青拌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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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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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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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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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养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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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挖掘机(含平板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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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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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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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型平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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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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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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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国宾商务大酒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略)号,公安厅向东(略)米路南)2楼(略)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包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个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略)分至9时(略)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水月城温泉大酒店(略)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略)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同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
5.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联 系 人:(略)
二O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