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化学储能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电力工程(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公告(重新)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26年7月17日 |
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组织实施单位)委托,对国家电化学储能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电力工程(第二阶段)(施工)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YZ-GLKL260401003
2.项目名称:国家电化学储能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电力工程(第二阶段)(施工)
3.招标范围内容、数量及相关要求:包括国家电化学储能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电力工程(第二阶段)-10kV外线、35kV外线及变电站部分等。其中:(1)设备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0KV高压柜、35KV高压柜、变压器、电容器组、接地变兼成套装置、电力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母线测温系统等;(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0KV高压柜、35KV高压柜、变压器、电容器组、接地变兼成套装置、总配电室10KV外线、分配电室10KV进线、电力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母线测温系统、配电室10KV出线、配电室35KV出线的安装及调试;包含每个配电室内部高压出线柜至变压器之间的联络电缆、电缆敷设、电缆终端头制作及电缆试验;包含总配电室与分配电室之间的联络电缆、电缆敷设、电缆终端头制作及电缆试验;包含配电室规范化建设(含防虫网、挡鼠板、绝缘垫等图纸内包含的标准化建设)、配电室接地系统及配电室设备的减振降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要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6.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6.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4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有效的不低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资质,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6.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 7 月 17 日起至2026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01 )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报名,请将单位介绍信彩色扫描件发送至fjyzzb@163.com,并电话联系经办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未报名,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其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0元。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6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下述地址,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2026年 8 月 6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十日之前, 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转账、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函手续;投标保函应注明项目名称,保函额度等信息,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本次招标指定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资料如下:开户单位: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 账号:1293 6010 0100 0777 15
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建设招标网(https://www.jszhaobiao.com/)上发布。
16. 组织实施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联系人:罗晨;电话:0592-2265182
17.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 邮编:361004
联系人:小刘;电话:0592-6021011
电子邮箱:fjyzzb@163.com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
合同包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服务要求) |
主要内容 |
质量标准 |
质量缺陷责任期 |
施工期(含送电) |
|
一 |
国家电化学储能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电力工程(第二阶段)(施工) |
一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 |
电力工程施工 |
合格 |
2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0日历天 |
注: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作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2、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需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进行报价,不得缺项。
3、工期:由投标人提供最短工期,施工期不得超过150日历天。【关键工期节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中标人进场施工,主变压器在施工合同签订后90日内送达施工现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0日历天完成送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