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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小密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8-2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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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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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梅江区小密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小密水治理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和规模:(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预算造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6)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2、信誉要求
自(略)年2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前,应由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原件、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中级或以上职称原件,到现场踏勘并由项目所在镇水利管理所和建设单位在现场踏勘证明书上盖章。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投标活动不是本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将取消该企业本工程招投标资格);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
(6)由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3、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亲自提交。
4.4、报名时间
(略)年  8 月(略)日上午 9:(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年  9 月  (略) 日9:(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 9  月 (略)  日9:(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略) 年8月(略)日
附件一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致招标单位:(略)
根据你单位                        项目之招标公告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报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投 标单 位:(略)
企业资质等级:(略)
单位负责人签字:(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略)
办 公电 话:(略)
年   月   日
附件二:(略)
梅江区小密水治理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略)
特此证明。
注:(略)
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水利管理所(盖章)
签字人:
日   期:(略)
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
签字人:
日   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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