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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价转让公告(第二次)

2013-10-3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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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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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第二次)
经有关部门批准,受渑池县人民**办公室的委托,渑池县招投标中心对其车辆公开竞价,现发布转让公告如下:
序号
型 号
车牌号码
 
行驶公里
评估值(元)
竞买保证金
(元)
1
起亚
豫M-P(略)
(略)
(略)
(略)
意向受让方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2、本次公开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6日止(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意向受让方应于前述公告期限内到渑池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保证金(验以上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验原件留自然人签字的复印件)。
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向渑池县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略)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凭证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渑池县招投标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特别说明
1、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使用权等手续。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按有关规定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现状,委托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八、交易方式
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本次公开转让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组织实施。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渑池县招投标中心
电  话:(略)
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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