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评估项目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略)
四、服务年限:(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略)
备注:(略)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磋商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磋商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略)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略)-(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略)-(略)至(略)-(略)-(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略)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略)
十、磋商时间:(略)
十一、磋商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略)-(略)-(略)至(略)-(略)-(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 |
采购人:(略) |
地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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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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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略) |
邮编:(略)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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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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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略) |
邮编:(略)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附件:(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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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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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 |
(免责声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