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小河镇高康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宜城市小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宜城市小河镇高康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范围:(略)
控制价:(略)
工期:(略)
建设施工地点:(略)
工程质量要求等级:(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略)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具备:(略)
4.4近两年内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自谈判截止时间前(略)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
4.5财务要求:(略)
4.6 信誉要求:(略)
4.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9 月 7 日至(略)年 9 月 9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
2、本次谈判项目保证金数额为:(略)
*供应商的银行进账单应在备注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收款人:(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略)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略) 元,售后不退。
4、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 9 月 (略) 日 9 时 (略) 分;
递交地点:(略)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宜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略)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略)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