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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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县(略)年庙宇镇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巫山县(略)年庙宇镇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工程投资:(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1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略)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略)月(略)日 9 时(略)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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