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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1-17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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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陕西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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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县政府办委托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该单位“岚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招标编号:(略)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5.1 项目名称:(略)
5.2 项目内容及要求:(略)
5.3 项目实施范围:(略)
5.4 项目提交成果及完成期限:
提交书面及相关电子光盘数据成果:(略)
项目完成期限:(略)
5.5 项目预算:(略)
5.6 项目性质:(略)
5.7 本项目为整体中标,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6.2 须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通信信息)丙级及以上资质;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类似设计项目(以合同及证明材料为准);
6.4 必须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成功案例,且不少于2例;(以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6.5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注:(略)
6.6 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
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通信信息)丙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略)
1.公告 6.1-6.5条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2.公告5.4条中要求的5项设计方案书面成果及电子光盘数据成果,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
未提供上述资料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略)
2、发售地点:(略)
3、磋商文件售价:(略)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磋商时间:(略)
3、磋商地点:(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岚皋县财政局采购股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年1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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