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招标采购 >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解读

2017-04-30 安徽
打印
所在地区: 安徽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30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联系人/电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业主联系人/电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有效期 -->
索引号: (略)/(略)-(略)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  公民,  企业,  其他,  其他,  其他,    有效发布日期:(略) (略)-(略)-(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略)-(略)-(略)
生效时间: (略)-(略)-(略) 废止时间: 有效
名称: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关键词: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解读
一、《办法》修订背景
(略)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原局令第(略)号),对指导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标准制修订以及促进标准实施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八、关于团体标准
《办法》第三十四条增加了团体标准的内容,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可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其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条款增加了医疗器械标准的有效供给,推动了医疗器械标准供给侧改革,并与国家标准化改革整体思路衔接,更好地响应了医疗器械领域创新和市场对标准需求。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