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楼镇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社会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荆门市东宝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财采计【(略)】(略)号的要求,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牌楼镇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社会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3.1 项目预算:(略)
3.2 项目概况:(略)
3.3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周期:(略)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基础和技术力量及道路清扫、垃圾清运设备的企业;
4.3供应商应具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4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5供应商须具有近两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4.6供应商需出具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针对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7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略)年、(略)年未发生亏损;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5、谈判文件的获取
(略)年5月(略)日8:(略)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近两年的业绩证明资料、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服务成员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三大认证证书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二年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携带所有原件供核对。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7、谈判地点:(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