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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客运中心站灯箱广告经营权转让

2017-12-13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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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安徽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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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合肥客运中心站灯箱广告经营权转让公告(二次)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
合肥客运中心站灯箱广告经营权转让
二
项目编号
(略)WFCJ(略)
三
委托方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物资供销公司
四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略)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略)
五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发布广告形式:(略)
2.广告位置:(略)
3.数量:(略)
4.规格:(略)
5.转让期限:(略)
6.具体详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
7.合同签订后,免一个月的转让费作为启动期
六
转让
底价
首年(略)万元/年,第二年、第三年转让金按上一年实际转让金的(略)%比例递增
竞价保证金
(略)万元
七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具有广告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媒体”经营相关字样);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略)万元;
(二)符合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及竞价:
(1)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略)分(含(略)分)到(略)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未超过6个月;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略)分(含(略)分)到(略)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未超过(略)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略)分(含(略)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未超过(略)个月;
(三)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参与报名。
八
对标的特别说明
(一)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确认了标的对应媒体的范围、位置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受让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所有内容特别是医疗广告发布内容需经过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转让期内,受让方需积极配合转让方做好创建、公益广告发布工作,(略)个灯箱需要保留3个作为公益广告发布,如遇创建大检查需要将公益全覆盖((略)个)受让方必须配合转让方,转让方将按实际耽误天数给予顺延,转让期如产生电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受让方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禁止发布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九
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转让价款支付:(略)
(二)履约保证金:(略)
上述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以转入转让方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十
受让方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略)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十二
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广告或者媒体经营”字样;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略)万元。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略)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略) 元/年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略)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十四
成交公示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于《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中标总费用为收费基数:(略)
十七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转让行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其他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八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转让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
3、转让方关于本次经营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
4、转让要求;
5、其他 。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九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略)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略)
技术支持
(略),(略)-(略)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略)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③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略)
我方为“合肥客运中心站灯箱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略)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意向受让方(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年    月    日
注:(略)
附件4:
承 诺 函
致:(略)
我方为对转让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转让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合肥客运中心站灯箱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略)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略)
4、我方承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广告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发布过虚假广告。
5、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转让公告及所附转让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年    月   日
附件5:
合肥客运中心站灯箱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 方(转让方):(略)
乙 方(受让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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