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新华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新华医院手术器械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包数
| 设备 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新华医院手术器械设备购置项目
| (略)
| 3
| 医疗 设备
| 医用
| 一批
| 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时间:(略)
地点:(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略)
五、开标时间:(略)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宾馆A座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C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装订成册。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