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对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采购(略)年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1、项目内容:(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详细技术要求请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略)包组: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或珠海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可以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需提供数字压力校验仪及模块、过程校验仪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或国内区域总代理)或生产厂家在国内办事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原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若非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还须提供生产厂家与售后服务承诺函出具方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如为国产设备,可不提供国产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略)包组: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或珠海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可以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注: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活动。
(2)如投标人或其附属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可分别或同时投标(略)-(略)包组,并可同时为2个包组的中标单位;
(4)投标人投各包组时,须对各包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期间(上午(略):(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略)
2、招标文件:(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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