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房证)/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曹隆)
2026-09-04
吉林-四平-公主岭市
| 所在地区: | 吉林-四平-公主岭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4日 |
建设快讯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房证)/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曹隆因保管不善,将吉((略))公主岭市不动产权第(略)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隆 (略)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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