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6年12月08日 |
|---|
根据《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府办函[2016]174号)规定,阳山县水务局现对阳山县水利工程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公开建库,选定入库单位。
一、入库条件
1、申请人参加建库的意愿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且在清远市办理诚信档案;
4、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6、不允许联合体申请入库。
二、、提交资料
1、报名表(附件下载):纸质原件2份,电子文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
5、《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资料的份数与申请的企业库个数相对应。
三、清退出库制度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本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这些管理制度、办法,接受本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
(一)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确认,取消入库资格:
1、成为“入库企业”后,在中标后,30天内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
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建设单位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3、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5、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转包的;
6、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二)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本局将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作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在本局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三) 加强对入库企业的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清退制度。
(四) 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得参与小额工程交易报名。
(五)入库企业承接工程,应当按照行业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并确保到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施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六)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企业诚信信息,清退不满足企业库要求的企业。
(七)本局将根据对入库企业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原则上一年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库进行维护更新一次。但也有权根据项目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直至终止企业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2016年12月9日 至2016年12月15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
2、地点: 阳山县行政中心2路阳山县水务局5楼
3、联系人:张东健 联系电话:0763-7803941
如报名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在确认正式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五、发布平台
本公告及其修改、补充,合格入库企业的公示均在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zwgk.yangshan.gov.cn/web/mh/infopublic/public.ptl?orgId=400077&deptId=400240&flag=4&zj=)发布。
阳山县水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8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