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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经普办关于转发单位和个体普查告知书及相关表式的公告

2019-01-1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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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1日

建设快讯正文

  光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光明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吁全区广大企业家和个体经营工商户依法参与经济普查,实事求是填报数据。普查取得的全部单位和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附件1:普查告知书

  附件2:相关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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