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石狮市9家基层医疗机构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达到规范化门诊标准的要求,全部被授予“石狮市规范化孕产妇或儿童保健门诊”牌匾。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提升我市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2015年开始,我市启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制定《石狮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评估细则》,要求从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内容、人员资质、诊室设置、房屋面积、设施设备、诊疗技术、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规范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服务。
据介绍,2015年6月,我市全面部署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2016年8月,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尚镇卫生院第一批通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验收,永宁镇卫生院通过孕产妇保健门诊规范化验收。2017年,经过再评审,确定5家孕产妇保健规范化门诊和5家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2018年上半年,又确定1家孕产妇保健规范化门诊和1家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至2018年底,全市9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完成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
据了解,近年来,石狮市妇幼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两纲”目标要求,以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为主线,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保障措施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和岗位履职能力培训,推进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枢纽”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质量,全市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主要妇幼卫生工作指标较好完成。
(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蔡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