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略)年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第4包艺术设计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工程大学(略)年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第4包艺术设计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略)CG(略)HW(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开标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南京蓝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华路(略)号1幢B(略)室
中标金额: (略).(略)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货物名称:(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 丁明霞、陈树民、汪洪涛、陆邦慧、周红生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芜湖市北京中路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略)层
项目负责人: 周工 联系电话: (略)
收费标准: 公管((略))(略)号文 收费金额: (略)元
公告期限:(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略)#楼(略)(中江大道辅路诺克斯健身房旁),联系电话: (略)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1、江苏大学艺术学院参数化与文创设计设备、增强等一批设备项目,合同金额:(略)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略)
3、中小型企业价格优惠说明:
(1)品名:(略)
(2)品名:(略)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