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略)
1、承包金额:(略)
2、承包保证金:(略)
3、承包形式:(略)
4、甲方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乙方出具长沙市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按季度核拨经费,拨付时间为下季度初(略)日内,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乙方转账结算。
本合同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略)
4.2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坡分理处(长沙星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在甲方辖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便于工作开展。
2、乙方在接到本街道范围内化粪池及下水堵塞投诉件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处置并在1个工作日处置完毕。
3、乙方需成立一支5人的应急小分队,供甲方用于紧急处置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应急突发情况。
4、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市政维护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有义务保持好维护周边的环境卫生,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引起矛盾和冲突。
5、乙方必须为其所聘员工配备专业劳保服装和专业工具。
6、乙方必须按照市政维护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维护工作,对承包范围内做到市政道路及设施完好整洁、管网通畅。
7、乙方负责上岗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并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9、乙方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若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报告。
(略)、如遇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承包范围内各项指标不达标时,责任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略)、乙方不享有甲方向市、区争取的各项专项经费、奖励费用。
(略)、乙方内部劳资纠纷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略)、乙方有按时获得承包费的权利。
(略)、甲方按《考核细则》对乙方的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违规及未达标现象按《考核细则》扣分处理。
(略)、甲方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乙方出具长沙市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按季度核拨经费,拨付时间为下季度初(略)日内,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乙方转账结算。
7.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所交的履行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擅自转委托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相关条款有严重违约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不可挽回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4)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情形的。
3、承包期内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
4、承包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保留因此而终止合同的权利。
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费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价值赔偿给乙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略).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略)年(略)月1日 生效
(略).其他条款
无
注:(略)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略)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江南公寓8栋(略)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