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中标公示 > 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湖生态湿地工程(一期)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湖生态湿地工程(一期)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2016-11-11 浙江
打印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1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联系人/电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根据《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湖生态湿地工程(一期)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招标人依法组建了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湖生态湿地工程(一期)施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要求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由招标人组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了资信调查核实。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以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不予通过:
资格预审申请不予通过的单位
序号
投标申请人
具体情况
依据
1
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3.1.2.4条款
2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3.1.2.4条款
3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未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3.1.2.4条款
4
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安全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3.1.2.4及3.1.2.7条款
5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3.1.2.4条款
6
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参加资信调查核实会议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3.2.2条款
7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资信调查核实会议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3.2.2条款
8
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
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略)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略)
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