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正文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优惠率(%) | 价格调整规则 | 优惠条件 | | 1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 2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数量 | 计费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投标优惠率(%) | 投标单价 | | 1 | 宗地测量(含权籍调查) | 单位、企业 | 1 | ㎡ | 0.(略)元/㎡ | 2% | 0.(略)元/㎡ | | 私宅 | 1 | 宗 | (略)元/宗 | 2% | (略)宗 | | 2 | 房产测绘 | 房产预测 | 住宅 | 1 | ㎡ | 0.(略)元/㎡ | 2% | 0.(略)元/㎡ | | 商业、厂房 | 1 | ㎡ | 0.(略)元/㎡ | 2% | 0.(略)元/㎡ | | 多功能综合体 | 1 | ㎡ | 0.(略)元/㎡ | 2% | 0.(略)元/㎡ | | 房产实测 | 住宅 | 1 | ㎡ | 0.(略)元/㎡ | 2% | 0.(略)元/㎡ | | 商业、厂房 | 1 | ㎡ | 0.(略)元/㎡ | 2% | 0.(略)元/㎡ | | 多功能综合体 | 1 | ㎡ | 1.(略)元/㎡ | 2% | 1.(略)元/㎡ | | 3 | 1:(略) | 1 | ㎡ | 0.(略)元/㎡ | 2% | 0.(略)元/㎡ | | 4 | 拨地定桩、建筑物定点放线 | 1 | 点 | (略)元/点 | 2% | (略)点 | | 5 | 控制点测量(相当于Ⅱ级导线以上控制点) | 1 | 点 | (略)元/点 | 2% | (略)点 | | 6 | 勘测定界(内业做卷) | 1 | 宗 | (略)元/宗 | 2% | (略)宗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自然资源局3.3 履行方式:(略)1、一般情况下,小宗地测绘成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大宗地由采购人根据估算工作量确定测绘成果交付时限(一般大宗地为六个工作日);除特殊原因外,投标人在测量任务下达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合格的测绘成果。若因天气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付测绘成果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申请延期交付测绘成果。 2、采购人在测量任务下达时,要求投标人在一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通知,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任务安排及进度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任务,采购人有权安排另一中标候选人。三次出现放弃任务情况、三次无故出现拖延完成测绘任务或三次出现测绘工作错误,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3、如遇紧急特殊任务(如司法协助、行政执法、信访或上级部门下达的紧急任务),投标人须在采购人临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并上交合格的测绘成果。如投标人尽全部技术力量在特殊规定的时间内仍无法完成此类测绘任务时,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签安排或者统筹安排。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云支行(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投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测绘成果质量要求规定,先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再将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积极配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小型或简单项目,由采购人按投标人完成项目量进行批次随机抽检验收。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具有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 6.1.2甲方负责组织本项目的验收。 6.1.3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基础资料及文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实施。 6.1.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6.1.5甲方按照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进行检査。 6.1.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6.1.7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项目成果文件资料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项目实施周期。 6.1.8项目成果文件资料采用国家及湖南省规定的相关标准。 6.2乙方责任 6.2.1本项目乙方成立专业技术小组,人数不少于4人,配备精干的专业队伍; 6.2.2乙方必须按合同和专业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内容,向甲方提交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成果; 6.2.3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相关规程和标准要求的部分,应负责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6.2.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包括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 6.2.5乙方有按合同规定实施项目计划、安排所承担项目经费使用的权利。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7.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成果,到期拒绝支付合同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阶段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略)天以上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7.2 乙方提供的成果不符合本合同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责任方限期整改,乙方责任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阶段总金额5%的违约金。 7.3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规定时间提供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责任方每日按合同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 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责任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同服务费的(略)%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责任方退回已经收取的全部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略).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略).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注:(略)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长沙县望仙东路(略)号 | 地址: | 万家丽南路二段(略)号湖南地质大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