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铜陵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铜陵-铜陵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服务内容:
为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铜陵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相关配套制度的函》(铜人常〔(略)〕(略)号)要求,根据《铜陵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铜陵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并出具相关评价报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六、公告期限:(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审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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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