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概况
兴山县王家河(夏阳河)治理工程第二标段于(略)年(略)月(略)日在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略)年(略)月(略)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略)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兴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略).(略) (略).(略) (略).(略)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安全承诺
工期(天) (略) (略) (略)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徐爱国 刘金伢 王塔山
技术负责人 江荣华 陈兴 戴志庆
安全员 徐国庆 李建伟 许建标
材料员 韩红 王明香 黄清珠
施工员 张桥 罗萌 黄聪明
水利造价工程师 田甜 刘兴 黄金星
预算员 杨巧 李栋梁 邹雪芳
质检员 杨志武 邵玲莉 林清滨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0分至(略)年(略)月4日(略)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电话(传真):(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电话(传真):(略)
3.行业主管部门:(略)
电话(传真):(略)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
电话(传真):(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