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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隆安县城西宁水厂和取水泵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平整西宁水厂厂区红线图总用地面积约(略).(略)亩,西宁水厂取水泵房红线图总用地面积9.(略)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略)
中标日期:(略)
总中标金额:(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嘉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市科园大道(略)-1号科创大厦4楼(略)号房 | (略).(略)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韦红焰、何日林、李思平、韦玉霞、龙艳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平整西宁水厂厂区红线图总用地面积约(略).(略)亩,西宁水厂取水泵房红线图总用地面积9.(略)亩
六、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金额:(略)
项目经理:(略)
第二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金额:(略)
项目经理:(略)
第三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金额:(略)
项目经理:(略)
项目联系人:(略)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3. 质疑电话:(略)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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