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天津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28日 |
|---|---|---|---|
| 中标单位: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中标联系人/电话: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 中标金额: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招标机构: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2、《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准备建设铁路、公路、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建设项目需要压覆矿产资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略)号)第三条,明确管理分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许可程序及要件 1、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书; 2、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书、建设项目批文、建设项目压覆位置图、压覆位置坐标); 3、处内审核; 4、做出结论; 5、处长签字; 6、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1天 |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