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中标公示 > 红河州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红河州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6-07-21 云南
打印
所在地区: 云南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1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联系人/电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红河州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红河州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PPP项目已纳入石屏县人民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投融资建设。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石屏县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委托,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略)
石屏县隶属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处云南省南部。石屏古城明代时建城,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其中,彝族烟盒舞、彝族海菜腔、乌铜走银传统技艺、彝族(花腰)刺绣和剪纸、彝族(花腰)歌舞、彝族(花腰)女子舞龙等被视作“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化瑰宝”,在我国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领域有很高的研究价值。近年来,为了弘扬传承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石屏县建立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目前,全县有国家级保护项目3项,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保护项目6项,代表性传承人(略)人;州级保护项目(略)项,代表性传承人(略)人。(略)年石屏县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且连续第三次被命名为“彝族烟盒舞之乡”。而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也是云南省唯一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评选的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略)年,石屏县人民政府为了保护石屏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间非遗文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略)〕(略)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国务院 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 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以及《云南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决定采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红河州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并该项目已纳入《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总体规划》、《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石屏县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略)年本项目被财政部列为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
1.      项目总投资:(略)
2.      规划用地:(略)
3.      项目类型:(略)
4.      项目地点:(略)
5.      建设内容:(略)
非遗工作办公区、非遗传承区(含传承人工作室、传承培训场地、学术交流厅等)、非遗展示与体验区(含图文、实物、数字展示)、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演艺厅、非遗艺术品加工销售区、综合服务区、非遗广场。
6.      建设规模:(略)
项目建盖房屋总建筑面积 (略)平方米 ,其中:(略)
7.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略)
本项目建成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传承、展示、宣传等功能为主,借助石屏县旅游资源以开展文化旅游功能作为生产性保护为辅。
非遗工作办公区(含非遗保护中心和其他管理工作办公中心)开展非遗的调查研究、挖掘、抢救、资料保存、宣传等工作。主要通过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等多种方式收集、记录、整理石屏县非遗基本资料,建立档案室和数据库,编辑出版非遗文集,研究石屏非遗保护措施建议等,对石屏非遗实施多重记忆性保护,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
非遗传承区主要为传承人及培训班提供传承所需的相关设备和物质支持,保障传承活动长期开展,进行非遗舞蹈编排、创作、非遗工艺研发创新。鼓励传承人进行非遗实物的制作;举办公益性培训班,传授石屏县海菜腔、烟盒舞、乌铜走银、花腰剪纸、花腰刺绣、花腰服饰、花腰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遗实施综合抢救性保护。开展学术文化交流、国际国内展演、公益性演出、公益性非遗赛事以及参加相关比赛等活动,适度承接商业演出,并制作非遗音像制品和教材。
非遗展示与体验区作为石屏县非遗文化集中展示窗口,通过图文、实物、数字等方式向公众展示非遗历史、相关知识、制作流程等,增强公众非遗保护、传承的理念与认识。主要以公益展出为主,对学生、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专场展出。同时,开展海菜腔、烟盒舞、乌铜走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活动,通过近距离聆听,亲自制作民族特色乐器、体验彝族(花腰)刺绣和剪纸、参与乌铜走银制作等方式,让更多地人感受非遗文化。
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演艺厅实行低收费政策,充分发挥传承人及舞蹈演员的优势,利用石屏县旅游资源,通过开展文化旅游经营性演出获得适当收益,合理促进非遗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
非遗艺术品加工销售区主要经营销售非遗产品,作为石屏县非遗产品销售平台,促进石屏县民众进行剪纸、刺绣、服饰等非遗产品制作,将非遗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实现科学的、适度的非遗生产性保护。
综合服务区主要向游览者提供咨询、售票、当地特色餐饮(石屏豆腐、石屏煎鱼、石屏风吹豆豉、那刀辣等)、休憩、临时医疗救助等服务。
非遗广场在需要时开展露天展演、庆祝节日、举办露天赛事等活动,同时也为当地民众提供开放式文体活动、休闲、健身场所。
四、采购需求:(略)
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以及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服务。
采购人将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成交的社会资本与石屏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额的(略)%,拟双方出资比例为:(略)
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PPP项目合作期暂定为(略)年,具体年限经磋商确定。
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或石屏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人具备运营文化旅游项目的能力;
3.      申请人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止)每年均为盈利;
4.      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      近三年在运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得方式:(略)
请申请人于 (略) 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 (略)月 (略)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  (略)时至 (略)时(北京时间)持下述材料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略)室)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略)  元/套,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业绩合同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略)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九、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石屏县人民政府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略) 年7 月 (略) 日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