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开发区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工程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略)年开发区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工程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东起新华北路,西至兴平西路,南起城西路,北至新明路,共涉及新明路、新凯路、新群路、兴禾路、宏建路、兴业路、平成路、昌盛路、福臻路、环北二路、城西路、兴平四路、兴平三路、兴平二路、兴平一路、新兴一路、新兴二路、新兴三路、兴平路、北站路、西小港路。
本项目技术指标执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略)-(略))、《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略)-(略))、《路面标线涂料》(JT/T (略)-(略))、《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略)-(略))、《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略)-(略))及其他相关设计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即:
(略)年开发区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工程二期施工图内的标志标牌、路面标线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略)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标段招标的投标人若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三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补充(清单预算价及调整系数、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略)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布日期:(略)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略)
4.4招标文件工本费(略)元、席位费(略)(开标当场办理的临时交易席位证)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略) 时 (略) 分至 (略) 时 (略)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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