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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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二七区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招标文件售价 | ¥(略)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略)米行署国际E座8楼(略)房间报名 |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开标地点 | 郑州市金水路8号紫荆山宾馆2号楼4楼第一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贺东亮、郭靖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略) |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学中路(略)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略)米行署国际E座8楼(略)房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略) |
采购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二七2标段监理 已由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以二七政采公开-(略)-6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本次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2.5采购预算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
3.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或水利部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它在建的工程中任职(企业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投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且查询告知函内容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6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略)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略)](略)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略)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略)米行署国际E座8楼(略)房间报名。
4.2报名须持:(略)
注:(略)
2、社保证明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个人缴费明细证明或对账单和加盖公章网上查询截图,并同时提供网上社保查询途径和查询所需账号、密码,若网上无法查询需提供社保部门地址及电话(个人缴费明细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个人历年的缴费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