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略)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选择合作单位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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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中标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段钢升、万斌、杨会春、张杰、周平、胡立斌、薛树海 |
| 总中标金额 | ¥(略).(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矫慧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略)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矫慧宇 CTEC(略)@(略).com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矫慧宇 (略)-(略) |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受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略)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选择合作单位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合同签订后(略)日内向农发置业支付前期工作补偿金(略)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享有在本项目原规划指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内的收益权。合作单位享有超出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和本项目全部地下建筑面积的收益权的(略)%。
3.负责本项目的立项、规划调整、报建等所有前期工作,办理本项目建设所需一切法律手续,主持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并保证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监理、市政基础设施等所有资金。
4.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在本项目享有住宅的认购权、车位的认购权或租赁权。
5.负责朝阳区双桥中路(略)号土地的建筑物拆除和清运工作,将项目地块清理为净地。并负责处理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相邻关系、及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并做好其它相邻单位和住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衔接事宜,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
6.合作单位须自本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自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本项目住宅两年内交付使用。
7.合作单位保证本项目建设标准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及使用功能,确保建设规模和标准不低于批准的核定规模和标准,其中公建部分建设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标准住宅建造与装修标准。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检验评定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的各项环保、节能、智能、新技术应用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略)
中标日期:(略)
总中标金额:(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人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评审专家名单:
段钢升、万斌、杨会春、张杰、周平、胡立斌、薛树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略)日内向农发置业支付前期工作补偿金(略)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享有在本项目原规划指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内的收益权。合作单位享有超出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和本项目全部地下建筑面积的收益权的(略)%。
3.负责本项目的立项、规划调整、报建等所有前期工作,办理本项目建设所需一切法律手续,主持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并保证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监理、市政基础设施等所有资金。
4.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在本项目享有住宅的认购权、车位的认购权或租赁权。
5.负责朝阳区双桥中路(略)号土地的建筑物拆除和清运工作,将项目地块清理为净地。并负责处理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相邻关系、及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并做好其它相邻单位和住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衔接事宜,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
6.合作单位须自本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自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本项目住宅两年内交付使用。
7.合作单位保证本项目建设标准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及使用功能,确保建设规模和标准不低于批准的核定规模和标准,其中公建部分建设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标准住宅建造与装修标准。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检验评定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的各项环保、节能、智能、新技术应用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