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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关于不间断电源项目的成交公告(SZZC2017-WZ-X-001)

2017-06-08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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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江苏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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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SZZC(略)-WZ-X-(略)采购文件
【发稿时间:(略)
SZZC(略)-WZ-X-(略)不间断电源 1号2点.doc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关于不间断电源项目的成交公告
【发稿时间:(略)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不间断电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二、询价信息:(略)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
询价小组名单:(略)
三、成交信息:(略)
成交单位:(略)
成交单位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主要成交内容:(略)
标的物名称
型号及配置
数量
单价(元)
6KVA 英威腾UPS主机
HT(略)L
1台
(略)
(略)V (略)AH MCA 蓄电池
MCA(略)-(略)AH
(略)节
(略)
SNMP卡
网络管理卡
1套
(略)
开放式电池架
8节开放式电池架
8套
(略)
安装辅材及人工运输

1套
(略)
电池安装连接线缆(略)mm

1项
(略)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略)
(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二)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五、公告期限:(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关于不间断电源项目的补充通知(一)
【发稿时间:(略)
各询价响应单位:
现将(略)年5月(略)日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编号SZZC(略)-WZ-X-(略)号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不间断电源项目”相关要求调整如下: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略)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调整为:(略)
3、本项目中涉及制造商的UL认证为非实质性内容,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应证书。
以上内容与原询价通知书、询价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附、联系单位: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关于不间断电源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略)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不间断电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询价采购编号:(略)
3、本项目采购预算:(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1、标的物清单(包含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序号
产品名称
产 品  描  述
数量
单位
1
(略)V (略)AH蓄电池
 (略)V (略)AH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包含电池安装连接线缆(略)mm)(质保3年)
(略)
节
2
SNMP卡
网络管理卡
1
套
3
6KVA UPS主机
6KVA UPS电源主机(质保3年)
1
套
4
开放式电池架
8节开放式电池架
8
个
注:(略)
2、技术要求
(1)UPS主机性能要求:
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单位
UPS主机
输出:
输出功率容量:(略)
最大可配置功率(瓦):(略)
额定输出电压:(略)
满负载效率:(略)
输出电压失真:(略)
输出频率(与主频率同步):(略)
负载高峰因素(略):(略)
拓朴:(略)
波形类型:(略)
输出连接:(略)
输出电压 THD:(略)
输出电压容差:(略)
旁路:(略)
输入:
额定输入电压(略)V
输入频率:(略)
输入端子类型:(略)
工作电压范围:(略)
满负载效率:(略)
输入总谐波失真《(略)%
最大输入电流:(略)
满负载下的输入功率因数0.(略)
电池与运行时间
电池类型:(略)
可自动检测、可扩展的延时时间
电池工作效率(略).0   %
电池电压:(略)
通讯与管理
接口端口(多个):(略)
控制盘:(略)
有声报警:(略)
紧急关断:(略)
浪涌保护及滤波
浪涌能量额定值:(略)
1台
 
(2)蓄电池性能要求:
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单位
UPS电池
标准电压:(略)
标准容量((略)小时率):(略)
外形尺寸≤(略)*(略)*(略)mm(总高≤(略)mm)
端子:(略)
电池特性:(略)
(略)℃(略)%,0℃(略)%,-(略)℃(略)%;5、自放电后剩余容量((略)℃):(略)
(略)节
(3)质量、技术要求:
<1>投标商所提供UPS主机及蓄电池产品为知名品牌。
<2>蓄电池设计寿命≥(略)年((略)℃)。
<3>蓄电池质保期:(略)
<4>为机房整体安全考虑,蓄电池端子部位有防漏液的设计。
<5>蓄电池浮充状态下,浮充电流小(建议在(略)mA以下((略)Ah)),产生的热量少,电池安全性高;节省充电及制冷费用。蓄电池必须为同批次产品,并在蓄电池壳体标明生产日期。
<6>在新电池正常使用情况下3年内,出现以下现象认为电池异常:(略)
<7>投标商需提供的制造厂家的资质文件:(略)
<8>询价响应单位可自行至采购单位勘察现场了解现有设备情况,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响应单位将承担设备不符合实际使用需求而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满足上述的技术参数指标、配置(功能)要求。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若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求成交单位2小时内响应,3工作日内完成用户维修服务。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略)
(2)采购货物的交付时间:(略)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硬件配置和软件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原厂原包装送货,不接受另外改装、购买服务等,最终用户注册为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以防止影响原厂商的售后服务,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原厂质保产品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无法提供有限质保证明的,视为违约;
③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略)
4、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略)
5、采购合同的签订:(略)
6、违约责任
6.1 成交单位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的,应向采购单位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补足。如影响采购单位按期正常使用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6.2成交单位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采购单位仍需求的,成交单位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单位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的1.5%,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并向采购方提供下列单据(A、B、C)后由甲方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剩余款项在验收合格一年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略)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8)《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9)《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电池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及质保承诺书
((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略))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自本询价通知书上网发布之时起,自行登陆苏州政府采购网下载本询价通知书或至我公司领取询价通知书,并按要求提交询价采购响应文件,办理签收手续;
2、由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4、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询价小组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组长在这几家供应商中抽取成交供应商。
6、上网公示成交结果。
7、授予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
九、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略)
2、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以网上银行支付或者转账形式缴纳至指定账户(款项以到达为准),不接受现金等其他方式。须在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凭银行底单到我公司财务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3、询价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略)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注:(略)
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组长在这几家供应商中抽取成交供应商。
如询价响应供应商存在“苏财购字((略))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略)
十二、如询价响应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略))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三、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四、本询价通知书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
十五、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单位: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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