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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Y577(01省道至中山路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7-07-1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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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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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Y(略)((略)省道至中山路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Y(略)((略)省道至中山路段)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独山港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二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北段,北起(略)省道,南至中山路,路线全长约1.(略)公里。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对行车道的路基、路面病害进行相应的处理:(略)
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略)
2.3 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略)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略)月 (略)日(略)时 (略)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于当日(略)时 (略)分前递交至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略)号马路对面)。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7. 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 叁仟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略)
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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