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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2018年电子商务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09-26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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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江苏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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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略)〕(略)号),按照《南京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宁财规〔(略)〕(略)号)、《关于编制市级(略)年专项资金预算及(略)-(略)年财政中期规划的通知》(宁财预〔(略)〕(略))要求,现开展(略)年南京市电子商务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1.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建设等领域的试点工程及建设项目。
2.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实体商业转型、商业模式创新项目,支持居民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3.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支持突破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征信、安全、支付等关键技术的项目。
4.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示范镇、示范村的项目建设。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支持(略)年1月1日前在南京市注册经营,注册资金(略)万元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略)人以上;取得ICP备案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业务许可证或工商网监电子标识,或其他必要许可;未发生违法、违规等不良失信行为,税收上缴本地区财政的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组织或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没有完成验收的,不得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应有较好的经营业绩,项目建设年限、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合理,项目自筹资金来源可靠,项目建设达到一定进度,资金申请理由充分,使用方向明确合理,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优先支持处于全市行业领先地位,在相关领域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以及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型项目及基础实力强、导向性明确、公共服务水平高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填报(略)年南京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签名盖章(表格用Excel格式,申请报告一式三份,评审表一式六份,信用承诺书一份),连同电子版于9月(略)日前报送区发改局服务业科。
联系人:(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附:(略)
2、(略)年南京市电子商务评审表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下载文件:(略)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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