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机务段便携式录音装置(录音笔)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兰州西机务段招投标办公室于(略)年9月(略)日、(略)月(略)日二次对便携式录音装置(录音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仅“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响应。因投标人数达不到招标规定人数,因此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便携式录音装置(录音笔)
| TLY-Ⅲa
| 个
| (略)
| (略).0
| |
四、技术质量要求:(略)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价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资质,必须具备机械产品精加工能力;
3、理解并遵守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在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办理完成兰州西机务段供应商注册手续,交纳供应商注册押金壹万元(不收现金,必须由注册单位账号汇入兰州西机务段账户),单位名称:(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供应商(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略)%),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格。
六、供应商投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2、具有有效期限内银行资信证明(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授权委托代理商;
8、许可证书(生产、销售、安全、注册等相关证件);
9、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略)、企业简介;
(略)、质量保证书;
(略)、产品报价单(开标价格为最终报价);
(略)、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略)、投标文件应使用胶订方式进行装订,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评审(评标)原则:(略)
八、招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产品实物样品,以产品实物样品为准。未携带样品或不方便携带样品的,均须在投标书中附样品彩色图片并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
九、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略)
2、交货地点:(略)
十、请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兰州西机务段联系相关事宜。如有疑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兰州西机务段招投标办公室联系。
十一、招标办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电话:(略)
十二、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兰州西机务段招投标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