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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楼楼顶垃圾清运及防漏处理询价公告(二次)

2017-12-01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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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山东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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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我校实验楼楼顶垃圾、杂物需清理并运出校外,楼顶部分地方向屋内渗水,需进行防漏处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能承担民事责任;
2、有物业管理或建筑类资质;
3、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
4、在我校无不良记录。
二、工程要求
1、楼顶所有建筑垃圾及杂物清理;
2、所有屋面雨水漏斗口清理并保证畅通;
3、设立警戒线,使用吊车吊运,不得随意高空乱抛;
4、屋面裂缝用改性沥青浇灌;
5、大于(略)厘米的用-(略)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处理;
6、工程量需现场勘察;
7、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出校园并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三、施工要求: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
2、乙方施工前,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拖延时间、不得转包给他人施工。对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清运出校园,对施工破坏的绿化及周边环境必须进行恢复,对施工造成毁坏的公共设施必须进行原价赔偿。
3、因本项目大部分工程为高空作业。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施工现场管理到位,不得违犯学校的有关人员管理规定,施工时间要安排合理、人性、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施工中要注意各项安全问题,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不得损坏校内的各类设施,特别是人员、车辆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自负。
四、报价地点及提交时间
1、报价人须勘察施工现场,听取我校后勤处有关人员的讲解要求,不按要求报价作废标处理;
2、填写报价单时,垃圾清运及漏斗口清理单独报总价,楼顶防漏处理按平方米报单价;
3、请报价人于(略)年(略)月4日上午(略)点统一勘察现场,联系人:(略)
4、请报价人于(略)年(略)月5日下午4点前将密封后的资质材料、报价单(均需加盖公章)交办公楼A(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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