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厂区卫生保洁、车棚看护,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略)
项目标段划分:
分包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略)包
| 厂区卫生保洁、车棚看护
| 厂区卫生保洁、车栅看护服务项目进行整体承揽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等;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高新区茶榆路9号茶榆云顶小区(略)号楼1单元1-1室持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网上自助打印的请提供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并将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略)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诉电话:(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