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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店镇“巧媳妇”工程中心厂改造及卫星厂建设工程(一期)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2017-12-20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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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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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刘店镇“巧媳妇”工程中心厂改造及卫星厂建设工程(一期)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略)
一、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采购编号:(略)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略)
2.2资金来源:(略)
2.3工 期:(略)
2.4质量要求:(略)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2.7预算金额:(略)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河南省·汝阳县)》上同时发布
四、谈判评审时间及地点
谈判评审时间:(略)
谈判地点:(略)
五、谈判小组名单:(略)
六、谈判结果信息
成 交 人:(略)
地 址:(略)
成交金额:(略)
七、公示媒体:(略)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招标文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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