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略)
项目名称
| 奉节县冯坪乡集镇水厂巩固提升龙桥河提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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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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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奉节县冯坪乡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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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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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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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甲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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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奉节县华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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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重庆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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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略)MA5U5PJF(略)
|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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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奉节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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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水务局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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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略)年1月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1月8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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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冯坪乡集镇水厂巩固提升龙桥河提水工程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奉节县水务局以奉节水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奉节县冯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履约保证金
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略)
4.2 缴纳金额:(略)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略)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略)
4.4 退还方式:(略)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略)
4.6 合同备案:(略)
5. 投标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略)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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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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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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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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