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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琅琊路小学等38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2018-05-23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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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江苏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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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编号:(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南京市鼓楼区琅琊路小学等(略)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活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结束,采购结果公告如下:(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简要说明:(略)
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略)
五、采购方式:(略)
六、评标信息:(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评标地点:(略)
评标日期:(略)
七、中标信息:(略)
分包号 无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类型、服务要求:(略)
产品1
产品名称:(略)
产品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产品数量:(略)
产品单价:(略)
产品类型:(略)
八、采购单位信息:(略)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略)
九、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略)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略)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略)
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见证人姓名:(略)
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略)
十、备注
1、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略)〕(略)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厅柜台,采购中心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的质疑。
2、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中标供应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厅(略)房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合同见证,如有疑问,请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该项目的响应文件接受人联系。
3、附:(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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