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略)
二. 单一来源编号:(略)
三. 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 采购组织类型:(略)
五. 采购项目概况: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七. 申请理由:
1、传统戏曲服饰特色鲜明,不同于生活服饰,人物与服装的对应性较强,需要一人物一设计,有规范的戏曲程式化及特定的设计制作要求,服装制作过程复杂,需要手工缝制、镶嵌,制作过程复杂,难度大,不具备普适性。且需要有曾从事过大量舞台服饰设计制作的专业公司或人士来承担,并需熟知戏曲规律及技巧要求,还需熟知舞台灯光对戏曲服饰的渲染效果,以及戏曲服饰对戏曲内容在舞台表现上的二度创作。\n2、经过询价比较,在有限的预算范围内,北京梨园采韵戏曲文化有限公司是唯一能够承担此项服装制作并且质量最优的选择。其具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全国各大戏曲和戏剧院团以及梅花奖演员个人制作过大量的戏服和戏剧用品。涉及的省级剧团多达十二家,市级剧团五家,为京剧,昆曲,豫剧,粤剧,歌仔戏,黄梅戏,越剧,二人台,吉剧,滇剧,锡剧,闽剧等制作过戏剧用品和服装,我单位之前向其购置零星服装,质量得到一致认可。\n3、对于采购方在制作上的特殊要求,北京梨园采韵戏曲文化有限公司委派专门的技术人员留驻采购方单位,沟通一切技术要求事宜,产生的费用由北京梨园采韵戏曲文化有限公司承担。除了北京梨园采韵戏曲文化有限公司承诺的三包售后服务之外。还另外每年派专人赴采购方单位了解使用和损耗情况,对其出现的使用问题及时加以更换或者维修,这一行为持续五年时间。所有产生的费用由北京梨园采韵戏曲文化有限公司承担。\n鉴于上述原因,特申请我团京剧扶持发展专项传统京剧服装、头饰制作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来源为北京梨园采韵戏曲文化有限公司,涉及经费预算(略)万元。 \n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梨园采韵戏曲文化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张菁
| 主任舞台技师
| 浙江越剧团
|
宋勇
| 主任舞台技师
| 浙江昆剧团
|
乔腾
| 主任舞台技师
| 浙江小百花越剧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服装、头饰制作的设计制作包括了创作构思和具体体现两个阶段。创作构思阶段包括与创作者沟通、进行作品分析、考虑舞台(或表演场地)、演出光效等综合构思以至完成最后的造型效果设计图。具体体现阶段,即服装、头饰制作加工,是体现设计意图的重要环节。在此阶段,设计和制作者要与创作者默契合作,在拟定各项具体制作方案如用料、染色、特殊裁剪及细部装饰等方面,要直接考虑舞台(表演场地)、光效等使用的效果,并负有艺术效果责任。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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