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中国塑料博览会相关会务活动外包合作协议
甲方:(略)
乙方:(略)
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有效推进塑博会市场化办展水平,更好地办好第(略)届塑博会相关活动筹备工作。依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届中国塑料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略)】(略)号)文件,根据余姚市政府的委派,第二十届中国塑料博览会组委会与余姚市中国塑料城展览有限公司就相关会务活动项目外包承揽服务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第二十届中国塑料博览会相关会务活动外包承揽服务项目:(略)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会务活动外包项目承揽服务有指导、建议和监督权,确保会务活动外包项目质量和层次的保障;
2、负责协调会务活动外包项目承揽服务期间在余姚市内的相关工作;
3、负责协调会务活动外包项目承揽服务中重要领导和嘉宾的参会工作;
4、负责乙方所需相关经费的保障,会务活动外包项目承揽服务所需资金拨付由“余姚市中国塑料城管理委员会”账户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招投标项目方案,充分发挥行业资源和历届展览承办经验,高标准落实相关会务活动外包项目承揽服务;
2、负责会务活动外包项目承揽服务期间的安全、消防、环保、环卫、清洁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
3、负责支付相关会务活动外包项目举办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保留票据存档。
三、相关事宜
(一)费用的支付
1、本次活动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会务活动经费人民币(略).(略)元整,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支付。
2、本次会务活动经费以“塑博会相关会务活动”为开票内容一次性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打入展览公司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
| 余姚市中国塑料城展览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
|
注册办公地址
| 余姚中国塑料城A区圆厅二楼(略)室
|
联系电话
| (略)-(略)
|
开户行名称
| 宁波市商业银行仙桥支行
|
银行账号
| (略)
|
(二)履约保证金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乙方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户名:(略)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略)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略)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赔偿。
2、如乙方逾期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超过(略)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除该履约保证金以弥补甲方损失,并乙方须于展会结束一个月内退回甲方标的协议所有款项。
(四)关于未尽事宜和纠纷处理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产生纠纷,则有合同履行地司法部门裁决。
(五)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国库支付中心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略)
(余姚市中国塑料城管理委员会)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略)
电话:(略)
日期:(略)
相关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