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医院)的委托,对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除“除颤监护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外,其余采购本国产品。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略)](略)号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略)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 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截图。
6)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期间(上午(略):(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略)
2、招标文件:(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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