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略)年度台开恩旅游联盟发展资金使用方案要求,现对设置恩平旅游宣传广告牌项目进行购买服务。
(二)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负责在广深沿江高速东莞段设置恩平旅游宣传广告牌。
(三)服务要求
1、广告牌设置地点位于广深沿江高速东莞段(S3)K(略)+(略)。
2、广告牌户外双面立柱广告位,广告牌规格为(略)m(W)×6m(H)×2面=(略)㎡。
3、广告形式:(略)
(四)本期服务有效期:(略)
(五)采购预算:(略)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
1、登记时间:(略)
2、登记地点:(略)
3、登记方式:(略)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关于审定(略)年度台开恩旅游联盟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明细方案(恩平市部分)的复函》(恩府办函【(略)】(略)号)文件精神,为加大恩平市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力度,提升恩平市旅游的知名度,拟在珠三角高速公路旁采购设置恩平市旅游大型宣传广告牌。
经综合调研和现场考察,并根据珠三角高速公路广告牌档期情况及宣传效果,本项目需在广深沿江高速(S3)K(略)+(略)点租赁设置大型恩平旅游宣传广告牌,因该位置广告牌已由上海恒驰广告公司有限公司建立设置,并由广东东文广告有限公司取得独家代理经营权,不具备其他选择,因此本项目所采购的恩平市旅游局设置恩平旅游宣传广告牌服务项目只能由广东东文广告有限公司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略)
2、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 名:(略)
工作单位:(略)
职 称:(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珠三角高速公路广告牌档期情况及宣传效果,本项目需在广深沿江高速(S3)K(略)+(略)点租赁设置大型恩平旅游宣传广告牌,因该位置广告牌已由上海恒驰广告公司有限公司建立设置,并由广东东文广告有限公司取得独家代理经营权,不具备其他选择,因此本项目所采购的恩平市旅游局设置恩平旅游宣传广告牌服务项目只能由广东东文广告有限公司提供。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