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福建村北兴渠截污整治工程[项目编号:(略)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河南兴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永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价(万元)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肖玉贵/豫(略) |
唐国华/湘(略) |
陈永鑫/粤(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名称:(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