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新风系统项目
四、评标信息:
五、废标信息: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疑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