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湖北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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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2.项目编号:(略)(略)】(略)号
1、采购项目建设地点:(略)
3、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工期为(略)日历天(实际服务工期以施工项目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略)日历天。
5、质量要求:(略)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3.项目总监:(略)
5.监理员(不得少于2名):(略)
7.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略))。
六、发布公告媒体: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略)(略)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供应商代表未参加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安排,在开标室等候二、三轮报价,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开标室。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