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2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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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合众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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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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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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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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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公示时间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