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联合经营资本合作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山川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卢氏县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联合经营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编号:(略)
4、项目概况:(略)
二、变更内容:(略)
三、重新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
3、评标委员会名单:(略)
四、中标信息
二标段:
中标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地址:(略)
联合经营资源配置每立方砂石
中标金额:(略)
小写:(略)
中标内容:(略)
合作期限:(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五、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略)】(略)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略)%及发改价格【(略)】(略)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略)
六、其他
本项目于(略)年6月(略)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结果公告中第一、第三、第四、第八、第十一标段中标结果信息不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结果变更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